解除
羁押等待审判的程序通常包含如下几个步骤:1. 解除羁押并等待审判(即“取保候审”):当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身处被解除羁押等待审判的状态时,他们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所列举的各项义务,例如准时出席庭审、不得干扰
证人作证、不得销毁或篡改
证据等等。2.
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检察院会对待决案件进行全面和深入的审查,以决定是否向法院
提起公诉。3.
开庭审理:法院将在公开或非公开的场合展开庭审活动,对案件进行全面核实以及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多个关键环节。4.
量刑建议:在审理的过程中,法官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寻求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作为参考。 5. 判决:法院依据审理的结果,依法做出最终的判决。若被告人满足
缓刑的相关要求,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宣布缓刑。6.
缓刑考验期:当被告人被宣告缓刑后,他们将在一段固定期限内遵守缓刑考验期的相关规定,包括定时报告个人动态、接受实地走访检查等等。7. 监督考察:由执行机关负责对缓刑罪犯进行严格的监督考察,确保他们严格遵守缓刑规范。8. 判决是否
撤销缓刑:若缓刑罪犯能在考验期内遵守所有规定,且期满后,法院有权决定是否撤销缓刑,同时恢复原
判刑罚;若是缓刑罪犯违反了任何规定,法院就可决议撤销缓刑,开始执行原来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进行监督;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
对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