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款,且无任何
违法行为发生,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终止后,根据官方出具的取保候审解除通知书或是相关的法律文书,便有权亲自前往银行领取先前缴纳的
保证金。因此,关于取保候审过程中的保证金事宜,应该在
解除取保候审之后,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据法律程序前往指定银行进行领取。实际领取时间则需视乎取保候审解除通知书或法律文书的送达情况,以及银行的处理流程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