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七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在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他们仅需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便可前往银行领取被退还的
保证金。然而,此项条款并未对异地
取保候审时所需前往银行的次数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依据上述条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领取保证金时,仅需前往银行一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