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3条之明确规定,在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于
取保候审期限内并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时,待
取保候审阶段结束之际,即可凭借相关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办理
保证金返
还手续。据此,保证金的退回事宜应在获取相应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法律文书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自前往银行履行领取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