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在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被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在
取保候审阶段顺利完成后,他们可凭借相关部门出具的取保候审撤销通知书或者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之前支付的
保证金。这表明,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所有规定并且取保候审已得以取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即有权申请退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且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便可顺利地领取该笔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