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对于
盗窃行为所认定的基本
刑事处罚应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且需同时并
处罚款或仅
罚金处罚。针对数额特别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其刑事处罚将相应加重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级别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及罚金并没收个人全部资产。关于
共同犯罪中的
从犯问题,根据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乃至免除处罚。这意味着,从犯相较于
主犯而言,所受到的刑事惩罚理应相对轻微,具体刑期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最终决定。因此,对于
盗窃罪的从犯,其具体的
拘留期限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
盗窃金额大小、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从犯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等等。然而,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从犯的
刑罚标准应低于主犯,具体的拘留期限同样需由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