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法律
法规,
盗窃罪所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范围大致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三年以下不等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判处一定数额的
罚金;其次是十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而根据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法定最高刑的
量刑标准。其中,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在经过五年后将不再进行追诉;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则需在十年后才停止追诉;若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则需在十五年后才停止追诉;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
死刑的,则需要在二十年后才停止追诉。因此,对于盗窃罪的
追诉期,我们应该根据其具体
犯罪情节来确定法定最高刑,进而按照上述时效期限的规定进行计算。举例来说,假如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期就为五年;反之,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其追诉期就是十五年。一旦超过了这个追诉期,除非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特别批准,否则将不再进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