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相关规定,被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可以申请获得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
取保候审。然而,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超出此期限且未得到任何官方通知,就有必要深入调查其具体原因。若发现确实已过
有效期而尚未撤销取保候审,那么这很可能构成
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与相关司法机构取得联系,以获取关于该案的最新动态,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