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性侵
犯罪行的
追责时限主要由法定最高刑所决定。若此种罪行的法定最高
刑罚不超过五年
有期徒刑,则其
追诉时效为长达五年;若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罚介于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追诉时效将会延长至十年;而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超过十年但不满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其追诉时效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然而,如果法定最高刑是无期
徒刑甚至涉及到
死刑的话,追诉时效则会长达二十年。另外,一旦达到二十年后仍需进行追究的情形出现,就必须呈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因此,性侵犯罪行无论何时何地,最长期限都只能从五年起到二十年为止,并且具体的时效期限会受到此罪的法定最高刑罚的影响。在时效期限之内,只要受害者或者国家机关没有发难提出
诉讼请求,
犯罪嫌疑人都可以暂时高枕无忧,不必担忧被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