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
赌博罪涉及到的
量刑问题,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的判断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
开设赌场罪的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分为两个层次:其一为剥夺
犯罪人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自由权利,同时附加课以
罚金刑的惩罚措施;若
犯罪行为情节较为恶劣,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处罚,同样需附加罚金刑。关于减轻量刑,即所谓的“
缓刑”,具体指
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暂不执行原有审判结果中所判定的
刑罚,但如在此期间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未再次触碰
违法犯罪红线,那么原判处的刑罚将会被减免执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是否选择适用缓刑,还需
结合犯罪分子的
犯罪情节、悔过表现、
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网络赌博罪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备良好的悔过态度,并且没有再犯的可能性,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考虑给予缓刑的判决。然而,如果犯罪
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那么法院可能会选择直接判处
实刑。至于最终是否会判处缓刑,这需要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如果法院认定犯罪分子符合
缓刑的条件,便可依法作出缓刑的判决;反之,如果不满足缓刑的条件,则可能会判处实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