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凡涉及到以谋取利益为动机而提供赌博场所或参与资金
数额较大的赌博活动者,均有可能面临最高不超过五日或者最低人民币五百元的罚款惩处;然而,若情节十分恶劣繁重的话,那么
当事人将有可能承受从十日至十五日之间的
拘留期,同时附加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应当明确的是,对于像赌博这类
违法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依法适用
刑事拘留措施的。至于最终是否进行刑事拘留,需视赌博行为的性质、
情节严重程度及其与相关
法规之间的关系来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