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针对第三方的索赔要求或者
诉讼而言,这是否会被视为敲诈
勒索罪行,首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合理的索赔要求,包括基于相关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所提出的索赔,并且索赔的金额也是合适的,同时也采取了恰当的方式来执行这些要求,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若是索赔行为是出于对他人财产的
非法侵占欲望,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恐吓、威胁等手法强迫另一方满足其条件,从而进而带来财产交付的结果,并且这样的
情节严重到使得索赔的金额到达了一定数量级或是在一段时间内频发,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是否能够根据确切的事实依据以及现行法律
法规来判定该行为触犯了
刑法,仍然需要进一步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