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在共谋
犯罪过程中的
从犯而言,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次要的或协助性的,这便意味着在审判阶段,他们应当受到相对较轻的
处罚,或是被给予减轻惩罚甚至是被彻底豁免惩罚的待遇。若涉案的
盗窃犯罪嫌疑人涉及共同作案的同伙,其是否被视为从犯,需要依据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实际功能进行判断。如果该犯罪嫌疑人在
共同犯罪活动中的确履行了次要或者协助性的职责,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法院在作出裁决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对他们采取较为宽大的
处理方式——即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是予以赦免。然而,最终是否会获得
减刑的优惠待遇,还需综合考虑到其他相关的因素,例如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
犯罪情节的具体细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过表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