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抢劫罪的法定基本
刑事惩罚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且应处以
罚金。若为初次
犯罪且无加大犯罪程度之行为,例如实施入室
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进行抢劫、对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实施抢劫、多次进行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特别巨大、实施抢劫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假扮成军警分子进行抢劫、持有武器进行抢劫以及抢劫军事、公安或紧急救援物资等,那么首次触犯抢劫罪的罪犯所面临的最低刑事惩罚应为三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