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
寻衅滋事罪行的追诉时限规定为五年。具体来说,这意味着,若某人实施了寻衅滋事型
犯罪,需在自
犯罪行为发生日起算的五年内依法接受
刑事调查,如若在此期间内并未采取任何刑事手段对其实施
追责,则将不再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