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在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过程中,应当将
保证金存入由执行机关所指定的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内,而非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故此,在申请
取保候审时,并不会直接收到现金,而是需要通过向银行账户内存款的方式来提交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
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