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其所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系由
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决定。针对
盗窃罪这一
罪名,其法定最高刑可达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故而此类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二十年。若在二十年后认为仍有必要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并经审核通过后方能启动相关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