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诉讼法则中第九十六条的明确阐述,若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针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的强制性措施并不适当,需立即进行撤销或者做出相应调整。换言之,假如某个公民未存在任何
违法甚至
犯罪行为,但不幸遭受到了不当的
刑事拘留,即便是
误判,这些相关部门也有权力对现有的
强制措施进行修正或者更换。至于
保释制度,它也属于
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环,因此若是公民并无违法犯罪行为却遭错误刑事拘留的情况发生时,其本人是完全享有申请保释的合法权益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保释通常会受到一系列特定条件的约束,比如提出合适的
担保方式以及
保证不会逃避侦查工作等。若保释请求得到评定通过的话,
被拘留方便能恢复自由身。因此,只要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条款,公民即使并未涉及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到错误的刑事拘留,也是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着手申请保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
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