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相关法律条款所述,对于涉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定罪
量刑问题,其最终结果将会受到被吸收款项规模以及
行为人在
犯罪过程中的行为恶劣程度两大关键因素的影响。若所涉
违法集资数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的级别,便会界定为“
数额巨大”的范畴,进而依照本款法律条款的明确要求,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且此类情况还需参照其他诸多复杂的考量因素,例如犯罪的具体动机及手法、所导致的严重后果、退还
赃物款额以及退赔比率等等进行全方位的审查评估。最终,整项刑期的确立将会由相关司法部门依据上述各项详尽的调查结果,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