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事故中同时须承担
刑事责任与
民事责任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得知,若您因
交通肇事而受到
刑事处罚并服刑,民事责任的负担将不受此影响。
具体来说:
1.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
交通肇事罪”——这是指在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
法规、造成
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以及严重
财产损失等情形下,应依据法律责任追究进行
刑法惩罚的
犯罪行为。
2.此外,当此类交通事故给受害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时,除了按照法定程序给予
刑事制裁外,道德准则也要求
犯罪嫌疑人应对受害者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赔款。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肇事者已依法律判处
刑罚并入狱服刑,
受害人仍有权向其索求经济
赔偿。
因此,坐牢并不能成为免责的借口,经济赔偿仍是应尽之责。
3.对于因犯罪行为需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罪犯而言,如其财产无法全额支付
罚金或是被判处没收所有财产,那么他们在接受
处罚前必须先承担起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义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
被害人遭受
经济损失的,对
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
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