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企业
倒闭的困境,我们必须明白,所欠税款亦须如数缴纳。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企业面临资金短缺、无法归还融资本金及缴纳税款的局面时,即便其仍然在良好运作并持续运营,若该企事业单位宣告破产,亦无法抹去其所欠税款的真实存在。
因此,尽职尽责的税务部门需要继续追缴这家企业的
拖欠税款,且相较于一般
债务而言,税
收债务具有优先偿还权。
对于因破产导致的税收债权问题,各地方税务机构同样有义务在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相应的司法机构进行如实申报。
假如该公司的
破产财产在偿还完
破产管理费、
共同债务以及职工权益之后尚有余力,那么余下的资金将用以支付所有的欠缴
税费款项。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