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逾越了一个月而尚未达到一年的时间范围内,并未能与员工签订正式的
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这将对您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有义务提醒您需要注意的事宜。
首先,企业需要向您支付每月两倍的薪资补偿,最多可以持续到第十一个月。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额外支付的两倍
工资并不被视为
劳动报酬范畴,其对应的仲裁时效应限制在一年内申请。
倘若您超出这个时间段再提出仲裁请求,
仲裁委员会可能无法给予支持。
根据法律
法规,辞退的性质和原因会因为具体情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包括可能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也有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或者
经济赔偿金。
这里要解释说明的是,二倍工资是针对企业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没有达到一年的期间内,没有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
违法行为,以及企业违约未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您签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违规行为,作为一种
民事赔偿的方式来保护您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