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启动解散公司事宜,但是在行使该权利之前,需满足以下几项严格设定的条件:
首先,若公司处于持续至少两年无法顺利举行股东会议或者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再加上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其次,倘若股东在表示意见的时候没有达到法定或
公司章程规定的具备相关影响力比例的要求,连续两年以上都无法做出能够对公司决策产生积极影响的股东会议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并且这种困难同样出现在公司层面上;
再次,如果公司内部
董事之间长期存在冲突,而这些矛盾无法通过正常的股东会议或者股东大会得以解决的话,也属于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范畴;
最后,如若营业管理出现其他重大障碍,使得公司的生存状态会严重损害到股东的切实利益,那么这样的状况也应当视为解散公司的适宜情况。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
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