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
购房合同时,在完成
产权登记之前,买方可选择撤回交易请求。对于双方来说,是否能够顺利达成一致从而达到
解除合同的目的,是需要通过商议解决;另外,若在
签订合同时,已明确规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在这些条件触发后,一方向另一方发送撤回交易的书面通知,并等待收到反馈信息的那一刻起,即可视为解除房屋交易合同成功。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