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
逾期之际,
购房者应当首先启动催告程序。经过有效催告之后,如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期限之内履行其交房职责,那么
当事人有权申请解除该
合同关系。同时,购房者还有权向责任方主张相关双倍
定金返还以及合同中约定之其他
违约责任等补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