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租赁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
纠纷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四个途径来妥善解决:和解、调解、
仲裁以及
诉讼。首先是按照平等互惠且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寻求第三方协助以达成和解共识;若无法达成和解,则需依据相关
合同条款或各方之前达成的共识,提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处理;如果仲裁未能有效解决争议,那么我们还可以选择通过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
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