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
付定金并确定了签署正式合同的期限之时,您有权要求开发商严格遵守此期限以执行
签订合同的职责和义务。若在期限截止之时,开发商未能按照原约定签订正式合同,那么您有权利主张解除该合同,在此情况下,开放商应向您双倍返还所缴纳的
定金,同时还需要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项,并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补偿责任。此外,您还可选择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您的诉求,令开发商与您签订公正、公平且合法的
商品房销售合同。
然而,若双方并未就具体签约日期作出明确规定,则您随时可以提出书面请求,建议开发商与您协商并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请注意,在提出这样的要求时,必须留给开发商合理的准备时间。如在明确规定的期限结束之后,开发商依然无法按期
签署合同,那么您同样有权利主张
解约,此时开发商应该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退还首付款,并承担因延迟签约而导致的违约
赔偿责任。另外,您仍然可以选择前往法院提起
诉讼,恳请法院督促开发商与您完成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签署工作。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