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买卖合同所产生的纷争,其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协商处理;
其次,调解手段;第三,仲裁介入;
最后,法院
诉讼。具体而言:
1.协商解决:
买卖合同的各
当事人坚持以友善为基调,通过互相协商来化解
纠纷,从而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这种方法被视为最具效力且最终的选择。
2.调解解决:若买卖合同各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他们可选择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例如,作为一方或双方均为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请求上级部门进行调解。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之上,上级部门需对争议做出细致分析与判断,绝不可偏袒任何一方,更不得实施行政干预。此外,当事人还可向
合同管理机构、仲裁机构、法院等实体提出调解申请。
3.仲裁解决:当买卖合同各方仍未能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又不愿意接受调解时,他们可以依照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是在纷争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自动向仲裁机构
申诉。
.法院诉讼解决:倘若买卖合同中并未载明仲裁条款,并且争议发生后各方亦无签署相关仲裁协议,那么合同的当事人即可依据法律程序,将该纠纷诉至法院,寻求公权力予以解决。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
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