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明确被告的
身份信息。若系自然人,可前往其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以备所需;而如涉及
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则需前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取其基本注册登记信息。
2.接下来是撰写
民事诉讼文书,其中需阐明
当事人之身份状况、
诉讼请求以及案发事实及理由等重要资讯。为了保障裁判结果能得以顺利执行,亦可考虑向人
民法院申请实施
财产保全措施。
3.完成上述步骤后,即可将写好的
起诉书连同相关
证据一并
递交给人民法院
立案庭进行审核。立案庭法官通常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给予是否受理的答复。
4.经立案庭审核同意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指定
举证期限,要求当事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有证据材料,否则
逾期提交者将无法参与证据质证环节。
5.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予以注意。在此期间,原告如因故迟到,且无合法理由解释,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裁决按
撤诉处理事件。
6.
开庭审理过程中,首先须核实双方当事人户籍证明文件以确
保证件真实性;接下来须向当事人宣读法律
诉讼权力及义务声明,同时询问是否有人提出回避请求;接着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包括举证、质证等环节;审判长随后提问,以深入了解案件详情;经历过以上阶段后,双方即可展开法庭辩论;之后,案件陈述人需要对整个案件作最后的阐述;接着,审判流程转入调解环节;最终由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