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的初次审判的各民事案件,所规定的最长
诉讼期限为六个月;如存在特殊状况致使原定的完成时间无法满足
诉讼需求的,必须经过由法院院长批准,方可相应地延长六个月;若仍然需要进一步延期的,则应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申请并且获得许可后,可再行延长三个月。有关
房地产纠纷的
诉讼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应该撰写
起诉状,并依法提
起诉讼;
其次,
立案与受理工作亦是法律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符合起诉要求的案件,法院皆须予以受理;紧接着,在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向被告递送起诉状副本;此外,开庭通知以及公告环节也不容忽视,应在开庭日期的三日前,预先通知涉及本案的各方
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者;之后便是庭前预备阶段;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然后是法庭辩论环节;
最后便是宣告判决结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