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
购房按揭未能申请成功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无法完成按揭手续的具体原因。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行为或决策失误所导致购房行为无法进行,那么则应由购房者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后果;反之,若是因开发商未能
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是其他卖方因素引起的购房存在困难,则应由卖方负责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倘若买卖双方在此过程中都没有任何明显的过失或者过错,而是因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控制的第三方原因导致购房业务受阻无法进行,此时可以考虑解除已经签署的
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
签定补充协议,重新确定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期限。然而,如果买卖双方经过多次磋商仍然无法就此达成新的共识,使得
购房合同面临无法执行的困境,那么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均有权选择解除原本的购房合同。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