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人和销售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即便贷款已经批准并实施,也依然有权利决定
退房的事宜。然而,需要明确的是,
购房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交易是独立于房产交易之外的,因此,解除
购房协议并不意味着同时解除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换句话说,尽管购买者决定放弃购
买房产,但他仍需承担向银行
偿还贷款的责任。当购买者选择退出这一交易时,开发商需要将购房款项全数退还
当事人,但为了确保
退款资金不会被用于偿还贷款而损害开发商的权益(因为即将退还原主的房产上可能设有
抵押权),开发商通常会将应退款项拆分成两部分:签订的贷款银行没能偿还的部分由开发商直接向银行偿清,买房人预先支付的首付款和已偿还的贷款部分则原路退还给购屋者。具体的退房程序如下:
首先,要由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可以采用挂号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传达给开发商。
其次,需要完成所有必需的手续安排,开发商须
保证将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全部退还,并负责处理购房者与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