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其一是未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其二是在
当事人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其三是收取费用标准存在不当之处;最后则是未能按时提供相应的
房产证。对于此类违约行为的开发商,应依法承担其相应的
违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若当事人有任意
违反合同约定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出现瑕疵的情况,需要承担继续履行合约、试图弥补违约损失以及
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