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情况,业主有权利提出索赔请求。在屋宅
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买方完全有权力拒收该房屋,并有权
解约及向开发商追索损失。作为
购房者,您需要在办理
商品房接收和入住手
续期间,强烈要求卖方提供该栋商品房的《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供查阅,以此来核实该建筑物是否已经经过验收并被确认为合格品。若卖方未能如期提供此份文档,则意味着该建筑物可能尚未经过验收或验收结果并不符合规定,此时,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住房,且因此导致的
延迟交付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