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房地产购置中的返佣问题时,若对方未能按照先前约定履行其义务,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您可以选择
起诉至法院,或者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
申诉。假设在购
买房屋之前,对方已经明确表示将给予返佣的承诺,那幺他们就有责任在后续过程中继续履行这一承诺。如果对方背弃承诺拒绝履行,您有权收集相关
证据,以支持您的
诉讼请求,要求对方遵照原有的约定
履行义务,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所谓违约责任即指的是,在
合同关系中,
合同当事人由于违背了
合同义务而应该承担的
民事责任。通常来说,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具备三个关键要素:
首先,合同义务必须是真实且合法存在的。如果一项相关责任并不基于合同义务的存在,则该责任并非违约责任,而是另一类责任,如
侵权责任或者
缔约过失责任等等,这些都是不必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先决条件的。
其次,
行为人必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合法地履行相应义务,这其中包含了诸如履行不能、履行迟延以及履行不够充分等情况。此外,如果出现瑕疵
担保、违反附属义务以及
债权人受领迟缓等相关问题,也同样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引发违约责任。
最后,行为人必须在事先没有经过法律规定或者
合同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存在免除责任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
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