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中的“
一房多卖”原则上被视为
违法行为,这不仅损害了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一房多卖”之举可能会触犯到
合同诈骗罪,如果在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且
数额巨大的话,则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在此类情形下,警方也有权选择对
犯罪嫌疑人处以单处
罚金的惩罚措施。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
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