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出现违约问题,您有权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索赔处理:首先,建议您先尝试就相关事项与该开发商进行友好磋商,要求他们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如果无法达成
协商一致,那幺您可以考虑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要求他们不仅要返还购房款项和利息,同时还要对您所遭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此外还应额外赔偿已支付购房款项的双倍金额。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