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双方在争议中均无法达成协议之情况,最佳的手段乃是引入技术部门展开专业鉴定。无论哪方
当事人,倘若坚信自身无过失,则可寻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专业技术鉴定,以作为判定的关键依据。然而请注意,技术部门在
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角色仅限于鉴定,实际解决争端仍有待双方进一步协商沟通。
其次,若
纠纷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导致最终决裂,唯一的选择即是诉诸法院裁定。这无疑是最具挑战性的解决途径,因为当事各方需投入大量的时间与费用。另外,绝大多数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是残酷的破裂解决。因而,唯有在万不得已时才能实施此方案,虽然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也是具有最高决定力的处理措施,毕竟所有人都需尊重及履行法院的裁定。针对房主可能提出的不同需求,如要求装修公司重新施工或修复工程,或者对原装修公司丧失信任,决定不再施以援手,仅希望获得
赔偿等,以上两种方式均为合法可行,同时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首要步骤应是审视双方在装修合约中所约定的
违约责任条款。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