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购房者在签署
房产买卖合同时,曾明确表示愿意支付
佣金给中介机构,那幺他有法律义务必须执行下去;然而,如他违背此诺言并拒绝履行,则可收集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督促对方遵守协议并承担违约带来的法律后果。就
违约责任而言,即是指合同双方中一方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应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们普遍认定,要判定一项违约行为构成,需具备如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确认该
合同义务确实有效存在。只有当合同义务确实存在并且违背了此义务时才可能引发
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违约责任。与之相对照的,诸如
侵权责任以及缔结契约过程中的失误责任,它们并不要求已订合同义务的真实存在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其次,
债务人应该清楚知道自身未履行预定的合同义务或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同规范的情况。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困难、拖延履行以及部分履行,还包括不适当地免除瑕疵
保证、忽视附随义务的履行以及
债权人延迟接受债权人财产等可能和合同未依照预期履行有关的各种状况。
最后,也必须明确无误地排除了法律或合同已有明文规定的免除责任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
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