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开发商未能依照承诺提供房屋的情况,优先考虑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敦促其遵从应尽职责。若双方对此事意见相左,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或者直接诉诸法律,透过法院途径要求开发企业负起其
违反合同规定的相应责任。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致使合同原定目的无法实现,
购房者有权提出取消该份合同。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