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小产权房屋
买卖纠纷的案件中,各相关方在遵守法律
法规和尊重
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可优先选择以洽谈与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纷争,倘若达不成共识或无法挽救时应当诉诸法律程序。若各方曾签订过有关仲裁事项的协议,则可依照其规定向特定的仲裁组织提出仲裁申请,在
仲裁程序中妥善表达自己的维权需求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倘若没有这份仲裁协议或者因约定不明等原因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那幺建议寻求法院的相关途径进行解决,依据有关司法程序进行
诉讼。然而,无论哪种情况,对于已经生效的具约束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各方达成的有效调解协议,均应严格遵守且负责执行,如有一方违反前述规定,另一方可依法提起
强制执行之诉,请求法院协助适用
法律制裁相关行为。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