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销售合同的
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原告应该携带其本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买卖合同在内的所有争议相关文件以及详细的
起诉书等,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交正式的
立案申请。收到法院通知被受理诉讼案件的双方
当事人,需做好充分准备以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使用的
证据材料,并且等待法院为他们发送开庭公示公告,接下来,法院会在七个工作日期限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开庭当天,所有相关人员需要带着已经预先准备好的资料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
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