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置的新建住宅存在质量问题,买方阅读者有权与开发商进行磋商,请求对方在规定期限内加以修改或改善;如果经修复之后仍无法达到原先约定的技术规格或者质量水平,那幺购买方则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终结
房屋买卖合同的请求,并且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损失的赔付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