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新房屋时如遇质量缺陷等相关问题,买家理应与开发商展开积极磋商,切实请求对方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必要的修复及改造工程。若在此过程中发现修复效果未能满足双方之约定标准,则为保障自身利益,买家有权利宣告解除房屋购买协议,并向开发商
追讨实际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