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私人房地产相关冲突时,
当事人可优先选择通过双方自愿、平等的沟通与协商来解决问题。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照房产合同中的法律规定提出仲裁请求或启动
民事诉讼程序。待裁决或判决之日起,无论
胜诉与否,禁止双方当事人再次就同一
法律纠纷向人
民法院提起任何形式的
诉讼行为。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