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商品房面积降幅在3%以内,则应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
购房款的计算和支付;反之,当面积亏损超过3%时,
买房人有权利决定是否与卖方解除
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归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如买房人选择继续执行合同并且面积误差比例确实大于3%,那么卖方须按照预先协议的价格对差额部分的面积进行额外补偿,
补偿金额按两倍的面积误差比例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