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向开发商进行违约
诉讼程序,首先需至基层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启动
诉讼的首要步骤便是
立案。在完成
立案程序后,法院会将
起诉状及其所涉相关材料送达到被告方即开发商手中。若
诉讼期间需采取
保全措施,保全裁定亦会一并送达给开发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送达起诉状等资料的同时安排
开庭时间以及
举证期限。在此基础上,
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
证据材料并参与庭审活动。而在庭审环节结束之后,如法院对结果做出不利于我方的判定,当事人可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若开发商在购
买房产的过程中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违规行为,则我方可请求其按约支付
违约金,甚至
赔偿由此可能导致的
经济损失。同时,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
合同条款的
赔偿标准,亦可申请
解除合同,由开发商负责补偿因交易取消产生的所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的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立案同时,还需要提交双方的主体
身份信息、基本证据。为便于将来执行,可以在立案的同时
申请财产保全,一般可以保全所买卖的房屋,也可以增加保全其他房屋和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