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中存在的“一屋二售”问题,
赔偿责任通常优先遵循交易双方在正式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条款与细则来进行;至于当"一屋二售"的事件发生时,房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需依次根据以下三个重要因素加以判定:第一,以房产登记的记录为主;其次,依据
购房款项支付的具体情况;最后,则是
签订合同的前后顺序作为辅助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
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