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文件的标题通常被标识为“
民事起诉状”或者“民事诉状”;
2.需要列出
诉讼事件的核心内容。比如在
民事纠纷中,原告与被告,以及可能存在的第三方实体都是此类诉讼的关键主体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如涉案单位作为争议的焦点之一,则有必要详细注明该单位的全名,其法定
代表人的
身份信息,以及其注册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如条件许可的话,还可以附上相关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本以为佐证;
3.在书写
诉讼请求部分时,要求通过序号的形式将各请求分离,并且依照“法律命令请求书”的规定格式进行书写;
4.关键部分是阐述事实与提出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
5.在文书的最后部分,要明确表达出对法院以及
起诉人即原告方的强烈意愿,同时注明本次起诉的日期。依据相关
法规,向人
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必须要有令状人本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捺手印的正本文件一式若干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