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未能成功获取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
购房协议或者合同因为法律原因而被明确认定为无效的情况。
3.购房协议或者合同由于产生了巨大误解或者是开发商蓄意
欺诈行为而签订的情况。
4.依据银行要求,无法完成
贷款申请和审批程序的情况。
5.签署购房协议时所涉及到的房屋建筑面积,其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越了3%这一合理限制的情况。
6.如果房屋的主要结构质量出现缺陷或者瑕疵的情况。
7.房屋本身的质量对使用造成了非常严重影响的情况。
8.房地产开发商在未经授权或者通知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方案的情况。
9.与户型图所描绘的内容相比,实际交付的房型存在显着差异的情况。
10.开发商在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仍然未能按照计划向购买者交付房屋的情况。
1
1.开发商在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方面存在延迟,超过了原先承诺的办理期限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
解除合同。
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